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不动产权证号:(略)
权利负担信息:(略)
瑕疵情况说明:(略)
参考价(评估价、税务询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依法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竞买房屋所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略)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略)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为即时到账,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展唐助拍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在本院拍卖公告发布后(略)日内,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申请贷款: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略)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联系人:(略)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略)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略)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略)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