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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2024年度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9-25 内蒙古-乌兰-
所在地区: 内蒙古-乌兰-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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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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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兰布和分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批文名称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关于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巴水发〔(略)〕(略)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水权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立项批文:(略)

3.工程规模:(略)

4.本公告共划分为3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日历天)

计划投资

(万元)

1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略)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略)

(略).(略)

2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第二标段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略)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略)

(略).(略)

3

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试点工程(略)年度维修养护工程第三标段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略)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略)

(略).(略)

备注:(略)

1.资格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略)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其他要求:(略)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3.开标地点:(略)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网站:(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9日,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略)

2.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略)

3.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价格:(略)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略)

七、其他说明

1.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4.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略)

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6.开标地点:(略)

7.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略)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投标注意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