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惠新苑公租房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惠新苑公租房小区总建筑面积(略).(略)㎡,地上建筑面积(略).(略)㎡,地下建筑面积(略).(略)㎡。现对惠新苑公租房小区防火门闭门器检维修及更换、防火卷帘检维修及更换、应急照明系统检维修及更换、火自报系统检维修及更换、消火栓系统检维修及更换、喷淋系统检维修及更换、防排烟、送风、排风系统检维修及更换、地库强电电气工程检维修及更换、新增地库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室外消防外网、物业楼及商业楼改造、预留火自报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备品配件、消防控制室改造更换设备。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惠新苑公租房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略)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略)
2.反馈要求:(略)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略)
邮寄地址:(略)
4.反馈截止时间:(略)
六、公示期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共三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