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渔业船员培训工作方案((略)-(略)年)》要求,经研究,我局现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五指山市第二期船舶驾驶培训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五指山市第二期船舶驾驶培训项目
二、预算控制价格
参照海南省渔业船员培训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培训补贴政策(财政补贴(略)%、个人自付(略)%),单人培训费用按对应职级行业收费标准执行,总预算根据年度实际培训人次及补贴政策核算,单个年度培训预算不超过本市年度渔业船员培训专项财政拨款额度。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须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或海事部门认定的合法培训机构(其中海事部门认定机构仅可承接村(居)民家庭自用内河船舶驾驶员培训),且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专业师资、教学场地及实操设备,有渔业船员培训类似项目业绩者优先;
(四)能严格遵守《渔业船员考试大纲》要求开展培训,配合落实“考培分离”制度,按规定向培训所在地渔业渔政部门提交开班备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或海事部门出具的培训机构认定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二)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简介(含师资团队配置、教学场地及实操设备清单)、近2年渔业船员培训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或培训结业证明复印件);
(四)本项目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含分年度培训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补贴申报协助方案等);
(五)单位详细报价函(需明确各职级船员单人培训收费标准、费用构成及优惠方案);
(六)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如教学资质认证、学员服务保障承诺等);
(七)参加遴选单位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资料须准确、清晰可辨认;若存在资料缺失、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注:(略)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投递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