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我公司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略))(略)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略)-(略))《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略))(略)号)《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略)〕(略) 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标段情况:(略)
1.4采购内容:(略)
1.5交货期:(略)
1.6交货地点:(略)
1.7付款方式:(略)
1.8其它要求:
1.8.1质量标准:(略)
1.8.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8.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8.4验收
1.8.4.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8.4.2数量验收:(略)
1.8.4.3质量验收:(略)
1.8.4.4验收和试验主体:(略)
1.8.4.5验收异议时限
1.8.4.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8.4.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略)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8.5验收异议处理
1.8.5.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8.5.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略)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8.5.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8.5.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6如设置送样环节,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送样,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对于初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2.采购方式:(略)
3.采购预算:(略)
3.1此预算包含材料设备费、包装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略)%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略)%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略)%)。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略)%)](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略)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略)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响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厂家经销授权书(生产厂家无需提供)、招标清单中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
(7)“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略)
(8)厂家经销授权书(生产厂家无需提供)、招标清单中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略)
5.3采购文件费及采购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略)
(2)采购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略)
(3)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略)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略)
企业税号:(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注:(略)
注意事项:(略)
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上传到平台并通过审核后,即报名成功,可在平台下载查看采购文件具体内容。
特别说明:(略)
5.4采购保证金退还:(略)
6.竞价安排
6.1竞价时间:(略)
6.2竞价要求:
(1)报价提交:(略)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采购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生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照网上竞价系统列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注:(略)
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略)
9.其它说明
9.1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相关要求。
9.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略)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略)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略) 万元以下 | 按 (略)元/次收取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按 (略) 元/次收取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按 (略)元/次收取 |
(略)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略).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意向供应商报价、以及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