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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标公告

2025-09-25 北京-丰台-
所在地区: 北京-丰台-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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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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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所需(略)年信息化管理政务云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9:(略)

一、项目编号:

(略)-XM(略)

二、项目概况:

1.政务云租赁(基础)采购

2.政务云租赁(扩展)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略)

三、项目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1.人民币(略).(略)万元

2.人民币(略).(略)万元

注:(略)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工信管函〔(略)〕(略)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及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北京;如有“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的机房所在地”描述的,须不包含北京;或(2)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且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项目)为包含北京在内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投标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的表述内容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任何一种的均合格。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的,应如实提供相关说明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许可且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北京,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该投标人实际情况的权利。投标人不提供真实情况的,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略)

(一)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二)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三)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投标及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进行解密操作。

七、本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三)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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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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