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也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报告或截图或承诺);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