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苏质监发〔(略)〕(略)号)文件精神,借助电梯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提升企业抗风险赔偿能力,保证出险后的及时救援,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政府监管部门推行电梯责任险惠民示范项目。保费来源采用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提供引导保费,其余部分由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产权人或电梯使用人共同分担模式。
2.本次项目通过分包形式遴选多家承保机构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所有共保体成员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共保体协议承揽南京市已登记注册电梯及新安装电梯的电梯责任险惠民示范项目,并按采购人明确的固定单价、共保体协议结算采购人支付的引导保费,其他投保主体自愿选择共保体按方案二或方案四投保的,其他保费由中标人与其他投保主体自行结算,每个分包由采购人支付的引导保费均不得超过各分包的预算金额,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采购清单
序号 | 责任保险种类 | 数量单位 | 引导保费固定单价 |
第一年 | 住宅电梯 | 预计8.4万台 | (略)元/台 |
非住宅电梯 | 预计7.1万台 | 6元/台 |
第二年 | 住宅电梯 | 预计8.8万台 | (略)元/台 |
非住宅电梯 | 预计7.5万台 | 5元/台 |
第三年 | 住宅电梯 | 预计9.3万台 | (略)元/台 |
非住宅电梯 | 预计7.9万台 | 4元/台 |
4.电梯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与每种方案中每台电梯的总保费如下表所示:
责任限额 | 方案一 | 方案二 | 方案三 | 方案四 |
住宅 | 非住宅 |
每台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万元 |
其中:(略)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略)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 (略)万元 | (略)万元 | 5万元 | (略)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 (略)万元 | (略)万元 | / | (略)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 | 2万元 | 2.5万元 | / | 2.5万元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 (略)万元 | (略)万元 | / | (略)万元 |
每次事故及累计救援费用责任限额 | (略)万元 | (略)万元 | / | (略)万元 |
滞留(略)分钟(含)至(略)分钟 | (略)元/人 | (略)元/人 | (略)元/人 | (略)元/人 |
滞留(略)分钟(含)至1小时 | (略)元/人 | (略)元/人 | (略)元/人 | (略)元/人 |
滞留1小时(含)以上 | (略)元/人 | (略)元/人 | (略)元/人 | (略)元/人 |
每台电梯每次困人及累计责任限额 | 0.8万元 | 2万元 | 0.8万元 | 2万元 |
总保费单价 | 第一年 | (略)元/台 | (略)元/台 | 6元/台 | (略)元/台 |
第二年 | (略)元/台 | (略)元/台 | 5元/台 | (略)元/台 |
第三年 | (略)元/台 | (略)元/台 | 4元/台 | (略)元/台 |
引导保费固定单价 | 第一年 | (略)元/台 | 6元/台 |
第二年 | (略)元/台 | 5元/台 |
第三年 | (略)元/台 | 4元/台 |
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无需投标人报价。保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实际履约过程中按各方案实际投保的电梯种类、数量和引导保费固定单价计算采购人应支付的引导保费;
(2)方案一、方案三的总保费按实际投保类型与数量均由采购人的引导保费支付;
(3)方案二、方案四按引导保费固定单价、实际投保类型与数量计算采购人应支付的引导保费,其余保费在总保费单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扣除引导保费固定单价后的差额作为结算单价由中标供应商向电梯使用人(或产权人)或维保方收取;
★(4)引导保费支付完毕后共保体成员承保责任保持不变的承诺。任何一种方案当引导保费支出总额已达本项目预算总额时,所有投保电梯的保费由中标供应商在不超过总保费单价的额度内向电梯使用人(或产权人)或维保方收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保费,共保体所有成员对电梯的承保责任不因采购人引导保费已支付完毕而发生变更或缺失。
6.预算金额及分包
6.1本项目预算(即引导保费)为人民币(略)万元/年(三年预算合计(略)万元)。
6.2本项目为重要民生项目,为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将本项目引导保费的引导作用最大化,分摊风险,扩大受益面和覆盖面,分设4个分包,各分包预算金额(即引导保费)请见招标文件中《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一览表》。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3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每个分包选取一家供应商中标。中标后各分包的中标供应商将组成共保体,分包一的中标供应商担任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分包二至分包四的中标供应商担任共保体成员,首席承保人牵头共保体成员签订共保协议。
6.4《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一览表》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分包预算金额(即分包引导保费) 人民币:(略) |
1 | 南京市电梯责任险惠民示范分包一 | (略) |
2 | 南京市电梯责任险惠民示范分包二 | (略) |
3 | 南京市电梯责任险惠民示范分包三 | (略) |
4 | 南京市电梯责任险惠民示范分包四 | (略) |
7.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8.本项目所属行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