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街道研究同意,九村(略)洪灾安置点2座宅基地选位和零星宅基地拆后利用整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出让的宅基地位于九村(略)洪灾安置点,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采用有偿竞价选位方式公开投标。本次供村民选位的宅基地共2座,第①座左套占地面积为(略)㎡、第②座中套占地面积为(略)㎡,实际建房面积以中标者的建房资格平方数进行审批,竞价保证金(略)元。另有一户多宅零星宅基地整合拆后利用点(均亮(略)m2,一龙(略)m2等户)共约(略)m2。符合本村户籍的农户均可参与竞价投标,实际建房面积以中标者的建房资格平方数进行审批。第①座投标起始价为(略)万元、第②座投标起始价为(略)万元、车位配套费每位1.5万元、零星宅基地起始价为(略)元/m2。
二、竞价方式:
本次标的采用明标竞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每座宅基地参加竞价人数须满三人以上(包括三人)方可开标,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往上竞价,加价幅度为(略)元/座的整数倍为竞标档,以此类推,直到无人报价为止,以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报价尾数以元为单位。中标者不得参与二次投标。
三、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1、报名条件:(略)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竞价时间:(略)
4、竞价地点:(略)
5、竞价报名资料费:(略)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竞价保证金(略)元,投标时必须以现金的方式缴纳,现场交给工作人员。选位中标的农户,与村签订宅基地有偿选位协议,其保证金抵交宅基地有偿选位费,如反悔的保证金没收,作为村集体收入;未中标者当场全额退还。
六、其他:
1、中标者不得将竞得的宅基地选位转让他人,中标后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收回宅基地。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请投标人联系项目业主自行踏勘地块位置。
3、宅基地一经中标出让,中标人必须在成交公示期满之后的五日内交清中标宅基地款项,逾期未足额缴纳费用的,作自动弃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作违约金。
4、有老宅置换的农户宅基地面积和无老宅置换的农户宅基地面积多还少补事项,按(略)年4月(略)日和(略)年9月(略)日村民表决执行。
5、农转用费按规定自行支付。
七、联系人:(略)
江山市清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