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科研处现组织开展东北石油大学(略)年第2批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理与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项目类型
1、(略)年立项的且应于(略)年7月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项目类型包括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引导性创新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专项基金等。
(二)项目结题流程
1、各二级院部结题验收的截止日期:(略)
2、各二级院部组织专家组(或学术分委员会),采用汇报、答辩的方式,对本院部所承担的全部项目进行验收。汇报时间、地点由二级院部统一安排后,告知科研处二科和平台科,科研处派专人参加,记录。
3、项目结题验收后,各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汇总每个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点前报送到科研处二科和平台科。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包括:(略)
2、项目验收报告/基地审批书中的经费使用或经费决算需财务处盖章。
3、验收完成后,各二级院部填写《附件5:(略)
电子版:(略)
纸件版:(略)
(四)研究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包括:(略)
2、学术论文需要提交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复印件;
3、学术专著(不包括编著和教材)需提交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
4、专利必须已授权且与研究内容一致,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5、奖励必须与研究内容一致,需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撤项退款的项目
(一)项目类型
(略)-(略)年立项、已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未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此类项目按照相应办法撤项退款;
(二)撤项退款程序
1、所有应撤项项目,包括以往申请撤项的项目,填写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撤项退款申请》,一式三份,盖章,签字。
2、项目负责人携带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撤项退款申请》至科研处二科及平台科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财务处进行退款处理。
3、项目退款手续在财务办理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携带财务出具的退款收据原件在科研处完成备案,完成退款手续。
4、逾期未结题且未按要求进行撤项退款的项目,学校将按照相应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科研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