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标的为灵石县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庄粮库,详情见招租说明。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略)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略)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招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承租方投标意味认可接受房屋现状,承租后不能改动主体结构。承租方对商铺的改造、设施铺设等房屋基础性改造、装潢均需要委托方同意批准;商铺承租到期后,一切对商铺的改造装潢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资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八、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网络竞价会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时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内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本次招租项目租期为三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本次租金支付方式:(略)
十一、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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