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在惠州市技师学院感恩堂南面一楼三间商铺,标的1感恩堂南面一楼商铺1面积(略)平方米;标的2感恩堂南面一楼商铺2面积(略)平方米、标的3感恩堂南面一楼商铺3面积(略)平方米。承包经营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人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竞价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注:(略) 2.承包经营期限:(略) 3.租金:(略) 4.竞价保证金:(略) 5.竞价规则:(略) 6.承包方式:(略) 7.租金收取方式:(略) 8.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9.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略).履约保证金:(略) 三、竞价人须知: (一)禁止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 1.涉烟涉火及管制物品; 2.禁止销售烟酒、电子烟、打火机、火柴等涉烟涉火产品(含仿真玩具); 3.严禁销售管制刀具、仿真枪械、弹弓、激光笔、弩箭等具有安全风险的器械; 4.不良文化及低俗用品; 5.禁止销售成人用品、恐怖/暴力/色情相关的玩具、书籍、音像制品或饰品; 6.不得经营彩票、赌博类游戏卡牌(如赌博性质盲盒、抽奖式玩具)、低俗娱乐用品等。 (二)禁止食品及餐饮类项目 1.严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即食食品、保健品、零食、饮料(含现制饮品)、糕点、生鲜、熟食、速食等任何食品; 2.不得经营奶茶店、小吃店、烘焙店等餐饮业态,禁止提供堂食、外带、外卖服务,不得使用微波炉、烤箱、制冰机等食品加工设备; 3.店内不得储存/展示食品原料或成品,禁止以“试吃”“买赠食品”等名义变相销售,不得出现食品包装、宣传海报或相关装修(如厨房隔断、排烟管道)等。 (三)禁止诱导沉迷及高风险项目 1.禁止经营电子游戏机、抓娃娃机、网络充值点卡等易致未成年人沉迷的设备或产品; 2.未经学院批准,不得开展抽奖式消费、会员储值预付费等可能引发消费纠纷的经营活动等。 (四)禁止快递业务。 四、成交候选人产生后,请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技师学院提交资质材料(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查询截图)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格审查确认书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五、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技师学院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技师学院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租赁合同、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