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注:(略)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企业资质 | 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当地最新规定执行,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注:(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要求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资质动态考评 | 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略)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现金及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略)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略)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略)(略)%、(略)%、(略)%、(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略)(略)%、(略)%、(略)%、(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略)%、(略)%、(略)%、(略)%、(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略)%;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装饰类)信用得分*8%(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略)②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注意事项:(略)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