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花镇彭墩集镇有机更新项目一彭墩大坟桥港北侧沿河通道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彭墩集镇有机更新项目一彭墩大坟桥港北侧沿河通道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略)年(略)月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略)月(略)日上午(略):(略)至(略)年(略)月9日下午(略):(略),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网站(https:(略)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略)号恒力大厦(略)楼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