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养老示范基地公建民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城东区养老示范基地公建民营项目(第二次)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略)】(略) 号、宁发改社会【(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东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按照“管办分离”的发展思路,将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给具备专业养老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社会力量运营及管理。运营方中标后对该养老示范基地进行二次深化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及其他后续运营管理事宜。运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略)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略)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位(地址:(略)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行业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监督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