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侧研发中心区域工程一标段更正公告
各参投单位:
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侧研发中心区域工程一标段,针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一、本工程项目概况修改为:
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侧研发中心区域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一标段地下室采用框架结构,主体部分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标段总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约为(略).2米,单跨最大跨度约为(略).7米,最深基坑深度约(略).7米。由设计研发中心7#、8#、9#、(略)#、(略)#楼,服务型公寓(略)#楼,P1垃圾房及地下车库等组成;7#、8#、9#、(略)#楼均为地上(略)层,地下2层(局部含夹层);(略)#、(略)#楼地上(略)层(局部含夹层),地下2层。以上工程规模仅供参考,最终的建筑面积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修改为: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公共区域空调设备工程、抗震支架、电梯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含铝合金门窗)、智能化工程(包含综合管路预埋部分及桥架、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光伏系统等施工以及项目的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纳入本标段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
建筑智能化工程(除综合管路预埋部分及桥架、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以外)、泛光照明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由招标人进行依法招标,并列入总包服务范围。
以下部分不列入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列入总包服务范围:
(1)景观绿化及市政配套工程(含标识标线);
以下部分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列入总包管理,但总包单位要配合预留水电管网接口:
(1)供配电工程、燃气等配套工程;
(2)通信、网络运营商配套工程。
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修改,以本答疑为准,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修改为(略).(略)万元。
四、本工程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略)
其余内容详见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侧研发中心区域工程一标段答疑文件(一)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