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仲村醉月街以北道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仲村醉月街以北道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镇路仲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略)年(略)月(略)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略)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斜桥镇路仲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恒力大厦3楼
邮 编:(略)邮 编:(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略)电 话:(略)-(略)
监督部门: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云星路4号
电 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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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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