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信用南京”(https:(略)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条:(略)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供应商CA办理及苏采云系统登录: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http:(略)
CA办理、驱动下载及登录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略)
采购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制作:
供应商办理并绑定CA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在“项目参与”中进行登记,参与成功后在“已参与项目”中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供应商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中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并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略)
5、网上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所在地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风险。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解密:
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相应时间。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