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本次转让的标的,具体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及其他事项详询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哈交所仅对以上信息进行披露,对此事项不做任何承诺。 上述面积均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有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哈尔滨金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哈金城评报字[(略)]4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无其它他项权利。四、本次转让标的截至(略)年6月(略)日,共计欠缴取暖费本金、违约金合计金额(略).(略)元,(略)年6月(略)日至公告发布截止日期欠缴金额需详询转让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 七、本项目报名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一、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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