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一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科研咨询服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协助管理项目实施的批复》(冀高创〔(略)〕(略)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略)
2.1.2服务内容:
对“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的设计阶段、软硬件设备测试及认证阶段、开发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等研发全流程提供咨询服务;对项目研发成果软件(冀鸿OS组件、冀鸿边缘组件、冀鸿云端组件)进行第三方验收测试(功能、性能、信息安全、兼容性、可靠性);对科研成果:(略)
2.1.3服务期限:(略)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一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科研咨询服务,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3.5 与本项目所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单位(深圳开鸿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研发单位(深圳开鸿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 日9:(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 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