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略)
£ 有一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1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R有两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2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略)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略)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略)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略)
3.5信誉要求:(略)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略)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次招标分为监理标段一、监理标段二、监理标段三、监理标段四共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监理标段一、监理标段二、监理标段三、监理标段四的顺序进行。如同一投标人在监理标段一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监理标段二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监理标段二报价的计算。(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