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拍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拍卖公告
临泉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即(略)小时,延时除外)在临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对象:(略)评估价:(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若成交前的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安徽省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临泉公交分公司规定该公司股权仅限本公司内部人员购买。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金融机构股份交易相关政策约束,是否限购以及税费承担情况。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金融机构股份交易相关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种和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略)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全额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临泉县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