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淄博市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引蓄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设计已经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淄博市淄川区水利局以“ 川发改项字[(略)](略)/川水[(略)](略) 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淄博市淄川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设计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对淄博市淄川区境内漫泗河,般河上游,五里河水库下游河道,幸福支流进行综合治理,对峨庄支流水毁进行修复。淄博市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引蓄水治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相应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等工作。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设计标:(略)
3.规模中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融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次招标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