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杭州海关丝类检测中心(略)年技术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略)号紫金广场A座(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备注 |
标项1 | 杭州海关丝类检测中心(略)年技术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略)元 | 项目采购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略)
3.投标保证金:
金 额:(略)
支付形式:(略)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备注:(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