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秀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略)
一、工程名称:(略)
二、征集单位:(略)
联系人:(略)
征集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略)
(二)征集内容:
1.招标内容:(略)
2.工期:(略)
(三)最高投标限价:(略)
六、资金来源:(略)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三)开标时间:(略)
注:(略)
征集代理机构:(略)
邮箱:(略)
八、应征人合格条件
(一)应征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应征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应征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应征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应征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应征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应征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略)
注:(略)
应征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应征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应征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应征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应征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应征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应征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征人应在征集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应征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应征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略)
(七)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八)应征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应征申请人声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应征申请人声明为准)
(十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征集的项目。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应征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应征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s:(略)
十一、潜在应征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略)
十三、其他:
(一)应征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应征人须在《应征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略)
(一)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二)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三)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行贿情形的;
(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七)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征集单位:(略)
征集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一:
应征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单位、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我单位属于非联合体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略)
日期:(略)
http:(略)
http:(略)
http:(略)
http:(略)
http:(略)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