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略)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首次增价幅度(万元/次)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米) |
青川县青溪镇QX-(略)-(略)地块 | 青川县青溪镇古城区 | (略).(略)(约1.(略)亩) | 旅馆用地((略)) | ≤(略)% | ≤1.8 | ≥(略)% | ≤(略).6 | (略) | (略) | (略) | 5 |
二、竞买资质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5年9月(略)日至(略)5年(略)月(略)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和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略)5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略)5年(略)月(略)日10时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六、媒体及公告网址:(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