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川北医学院委托,拟对川北医学院《围术期超声》AI智慧课程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川北医学院拟采购《围术期超声》AI智慧课程建设服务一项,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进行采购;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略)年7月8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日9:(略)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第十章 附件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十一、磋商地点:(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