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聘请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机构比选,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一、基本情况
(一)业主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二)服务范围:(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申请参与比选前3年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
4、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项目过程中,近三年内受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行政处理或财政部门的处罚的代理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6.在达州有属于本公司用于开展代理业务的独立营业场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予以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比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见附件,请有意者自行下载。
四、比选申请
拟参加比选活动并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五、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六、评审办法
(略)年9月(略)日(略):(略)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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