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content
丁桥镇标准厂房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丁桥镇标准厂房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丁桥镇标准厂房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略)年月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不得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略)-(略)-(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略)年1月1日指的项目竣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竣工时间进行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内容规模、造价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工程需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略)-(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略)①上述3.8、3.(略)-3.(略)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略)
上传至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宁市丁桥镇 | 地址: | 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6楼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沈女士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略) |
邮箱: | | 邮箱: | |
(略)-(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