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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略)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助力黄埔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略)年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黄埔区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黄埔区(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常规任务)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要求
培训任务:(略)
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为核心,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围绕水稻、玉米、花生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关键单项技术培训。在适宜区域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集成应用。
培训要求:(略)
二、培训资金及标准
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常规任务)资金(略).(略)万元,按照人均不超过(略)元/人/天标准执行。
三、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综合类)名单,且具备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粮食(水稻)培育专题资质。
四、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承担黄埔区(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请根据自身情况,参考综合评分表,形成详实的申请报告。报告材料要精简、重点突出,参考目录如下:(略)
(二)遴选评审。从广州市农业专家库系统中抽取3名专家,同时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人、局法律顾问1人,共5人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如遇总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公示备案。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将遴选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遴选机构确定为黄埔区(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同时将遴选结果上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分拆。必须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投标,方可组织评审。
(二)请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遴选材料(扫描件请同步发至邮箱(略)@qq.com),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4点截止收取材料。
收件单位:(略)
收件地址:(略)
联系人:(略)
附件:(略)
2.综合评分表(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