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物
车牌号为桂JV(略)的小型汽车一台,品牌型号:(略)
注:(略)
2.雅迪电动摩托车存放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龙马村村委会,车辆可正常行驶,需自行提取。
3.车辆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向当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过户的通知,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自行承担过户时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违章罚款等,本院不负责免除;
4.本次拍卖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车辆上牌、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限购等政策限制(如环保政策、排放标准)等原因造成的不能过户的风险;
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略)元,保证金人民币(略)元,加价幅度人民币(略).(略)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月9日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略)月9日上午(略)时前预约法官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文书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略)
临时调整(取消)集中看样的特别说明,遇疫情,拍卖标被临时管控的,调整(取消)集中看样另行通知。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略)-(略)-(略)
六、拍卖监督电话:(略)
七、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略))粤(略)刑初(略)号刑事判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略)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联系电话:(略)
网拍监督电话:(略)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略)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专线:(略)
竞拍流程指引:(略)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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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