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略)万元。 |
2 | 在(略)年至(略)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略)万元。 |
3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财务条件应满足:(略) |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 (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近5年)内完成的工程项目 |
业绩1 | 下穿铁路营业线的桥涵工程施工业绩 |
项目 | 信誉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查询。 |
信用评价 | 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其中被国铁集团通报以时间方式暂停接受投标的投标人,在通报中规定的时间内不接受其投标)。 |
人员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铁道工程相关(或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项目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项目 | 其他要求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财务负责人 | 1人 |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年及以上。 |
试验负责人 | 1人 |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3年及以上。 |
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
专业工程师 | 1人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铁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
1人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
专职安全防护员 | 至少6人 | 中标后必须取得武汉局集团公司防护员岗位合格证的正式职工(中标后获证)。 |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5 %以上。 |
专用设备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汽车起重机 | 起重量≥(略)t | 2 | |
2 | 挖掘机 | 斗容≮1.0m3 | 2 | |
3 | 交流发电机组 | 功率≤(略)KW | 2 | |
4 | 顶进设备 | D2.0m 泥水平衡顶管机 | 1 | |
分包要求 |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1.本标段允许分包的工程:(略) 2.对分包人的资质、财务、设备、人员和业绩等的要求:(略) 3.其他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