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农商银行网闸采购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略)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五、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第一部分 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第二部分 采购清单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网闸设备一套(含防火墙):
设备名称 | 参数指标 | 数量(套) |
防火墙 | 1、设备1U设备,冗余电源,网络层吞吐量≥(略)Gbps,应用层吞吐量≥5Gbps,IPS吞吐量≥1Gbps,并发连接数≥(略)万,每秒新建连接数≥6万。 2、产品配置千兆电口≥8个,万兆光口≥2个,配置光模块及光纤线,配置单电源;配置三年的WEB应用防护识别库、IPS特征库、僵尸网络防护库、实时漏洞分析识别库和URL&应用识别库升级授权; 3、产品支持路由模式、透明模式、虚拟网线模式、旁路镜像模式等多种部署方式;支持链路连通性检查功能,支持基于3种以上协议对链路连通性进行探测,探测协议至少包括DNS解析、ARP探测、PING和BFD等方式; 4、产品支持IPv4/IPv6双栈工作模式,以适应IPv6发展趋势;支持基于应用、服务、时间、域名、IPv6对象等维度的访问控制; 5、产品支持多对一、一对多和一对一等多种地址转换方式;支持NAT(略)、NAT(略)、NAT(略)地址转换方式;支持NAT穿透技术ALG,支持FTP、TFTP、SQLNET、PPTP、RTSP、SIP、H.(略)等协议; 6、产品内置不低于(略)种漏洞规则,基于漏洞ID、漏洞名称、危险等级、等条件定义漏洞特征信息,支持用户通过自定义方式来增加IPS规则。(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和具备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7、产品支持基于主流协议进行检测和防护,包括不限于IMAP、FTP、RDP、VNC、SSH、ORACLE、MYSQL等。(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 8、产品支持僵尸主机检测功能,产品内置僵尸网络特征库超过(略)万种,可识别主机的异常外联行为;(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和具备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9、▲产品支持用户账号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功能,包括用户账号多余入口检测、用户账号弱口令检测、用户账号暴力破解检测、异常账号登录检测,防止因账号被暴力破解导致的非法提权情况发生;(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和“账号安全”相关软件著作权) (略)、产品支持策略生命周期管理功能,支持对安全策略修改的时间、原因、变更类型进行统一管理,便于策略的运维与管理(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并提供具备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 1 |
网闸 | 1、产品不少于6个千兆电口,支持2个USB口和1个RJ(略)串口支持冗余电源,2U机箱。 2、设备内外端之间不允许有任何TCP/IP等网络协议,在采用专用隔离卡的基础上,使用API进行原始数据交换,支持各类上层应用的数据摆渡。(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3、支持HTTP/HTTPS等Web传输协议以及WebService传输协议;需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4、支持基于 TCP、UDP协议的非标准应用协议基础上也支持IPSMTP、POP3、MULTICAST、网络协议等。(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原厂商公章) 5、支持Oracle、SQLServer、DB2、MySql及国产达梦、人大金仓等主流同构异构数据库同步功能,并且支持基于向导式的数据库同步任务配置。(提供相关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6、系统提供ping,路由跟踪、连通测试、服务检测、抓包等工具方便管理员在配置策略或调整网络时排查问题(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7、支持标准协议命令过滤、IP绑定、函数参数检查、对请求内容及响应内容进行检查,保证了传输的数据以及文件的可靠性,并且防止文件本身存在问题。(提供相关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 1 |
二、技术参数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明品牌或推荐的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功能 配 置及技术参数说明作用,并非进行投标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标准、商标或其他型号, 并逐项提供证明材料附件、彩页资料等作出说明,但供应商须保证这些型号要实质上等 于 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以满足采购需求。同时填写技术规 格 偏离表。
2 、技术参数中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如供应 商以虚假参数应标或虚假承诺,经核查属实的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并按政府采购法相 关规定处理,且采购人有权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上报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并终止合同的履行及要求赔偿。
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略)
二、服务地点:(略)
三、验收标准、规范:
(1)验收标准:(略)
(2)验收规范:(略)
(3)验收方式:(略)
(4)产品须为原厂全新合格产品,交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所有资料。产品参数与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供货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相关检测报告。
四、售后服务:
(1)服务响应:(略)
(2)软件升级:(略)
(3)备件支持:(略)
(3)定期巡检:(略)
(4)供应商应承诺对提供的货物(软件、材料及在供货实施过程中所提供的其它产品)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软件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五、保修期限:(略)
六、保修期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在免费保修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维护、维修,采购人每件事两次电话通知未按时到位维护维修完毕的计入供应商违约责任。
(3)超过保修期后,当出现维护维修及配件更换安装、配置、使用等问题时,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采购人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略)
八、投标有效期:(略)
注:(略)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