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银行预制社保卡线上系统邮寄地址采集环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银行预制社保卡线上系统邮寄地址采集环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邮箱(略)@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略)
四、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表:
服务时间 | 数量(件) | 单价(元) | 金额(万元) |
(略)-(略)年 | (略) | 1.3 | (略).(略) |
备注 | 1.预计(略)年年发件量(略)件,月均发件量(略)件,当月成功邮寄总量≤(略)件的,结算单价为1.2元/件; 2.预计(略)年年发件量(略)件,月均发件量(略)件,当月成功邮寄总量≤(略)件的,结算单价为1.2元/件;3.预计(略)年年发件量(略)件,月均发件量(略)件,当月成功邮寄总量≤(略)件的,结算单价为1.2元/件;4.以上所列价格均为已包含税费的价格;5.结算方式为到达阶梯计价:(略) |
注:(略)
五、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长春市分公司银行预制社保卡线上系统邮寄地址采集环节外包服务。
2.技术(服务)规范:(略)
3.中标服务商需在需求单位所在地邮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外包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外包服务商派驻到甲方工作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服务期限:(略)
注:(略)
7.标段划分:(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略)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财务要求:(略)
(十)纳税及社保要求:(略)
(十一)其它信誉要求:(略)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财务要求:(略)
3.纳税社保:(略)
4.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售价:(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略)
地点:(略)
九、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时间:(略)
地点:(略)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