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姜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略)JYSHNL-JL1标、(略)JYSHNL-JL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年姜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以 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姜交建许字[(略)](略)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略)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个标段。
(略)JYSHNL-JL1标:(略)
(略)JYSHNL-JL2标:(略)
2.3 合同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3.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类别交通运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信息为准);
3.3.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的1/2;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3.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需包含总监理工程师;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应提供退休和返聘证明。
3.4信誉要求:(略)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d、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款、第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 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略)](略)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 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 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略)】(略)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5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略)-(略)。
8.6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8.7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 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