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略)-(略)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略)号飞扬新天城A1栋(略)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机关食堂、象山办公区食堂、第一税务分局食堂、第二税务分局食堂、第三税务分局食堂提供工作日餐食供应,确保用餐需求。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临时工作任务等需要提供供餐服务。负责职工食堂室内外的卫生保洁、日常运营、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略)
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略)〕(略) 号文、财库[(略)](略)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略)%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企业:(略)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属于**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略)〕(略)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公告发布媒体:(略)
(三)政采贷相关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