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略)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某金融机构拥有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债权资产总额(略),(略),(略).(略)元(截止日期:(略)
(一)债务人情况
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略)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为刘学平、孙芳。
法人保证人为内蒙古德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略)
法人保证人为中鸿联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略)
(三)租赁物情况
该项目租赁物为装载机、自卸车、宽体车施工机械设备,因年代久远加之工程车破损严重已无使用价值。
二、资产亮点
该项目债权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冻结保证人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该股权有一定处置价值。
三、资产瑕疵
该项目租赁物由于无人维护保养,车身残缺,无法使用。
四、合作方式:(略)
债务和解、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挂牌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注:(略)
六、付款条件:(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略)年9月(略)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认定的债权数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