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竞租标的物:(略)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二次,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位于滁州市清流东路南侧、特警支队北侧,本次估价对象出租总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其中滁州艺校综合楼出租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实训楼出租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建筑物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类型为多层,综合楼:(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略)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拟出租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艺校校区房屋租赁,本项目房产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办学使用,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招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管理单位交回之日起算),经管理单位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4、在租赁期内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本次出租的房屋建议潜在竞租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
4、租赁期限:(略)
5、履约保证金:(略)
6、其他相关要求:(略)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价起始价:(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拍租成交后,成交价款(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承租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且业务范围须包括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教育,具有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办学内容须包括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教育(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租方须现有稳定办学的一所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不低于(略)人的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状况良好。(在校学生人数需提供现有的一所普通中专或同等学历民办学校的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认可的学生花名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办学年限需提供办学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教育教学状况良好需提供学校所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3、承租方须具有开办学校稳定的教育管理团队与师资力量,目前在校特级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稳定普通教师(不含特级教师)不少于(略)人 。(须提供教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为响应国家政策要求与规范办学,承租方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包含全部老师)办理“五险一金”社会保障的人数不低于(略)人。(须同时提供:(略)
5、承租方所办中专专业与学院现有专业相衔接,每年为甲方输送生源,推荐报考甲方学生人数不少于(略)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承租方所属学校作为学院教师教科研、“双师型”教师实践基地、生源基地、教学及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双方在条件成熟时可开展中高职衔接办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竞得人须在项目成交公示期内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至招租人处审核,不及时递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纳入招租人单位黑名单。】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略)
七、竞价方式:(略)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以及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元由竞得人支付给代理公司。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略).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略)](略) 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略)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公司:(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