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宜化热电5#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第二
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宜化热电5#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宜化热电5#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招标内容:(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略)
技术规格:(略)
交货及施工地点:(略)
交货、完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且“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有效的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略)
3.4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具备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业等非正常状态。(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5项目经理要求:(略)
3.6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按照如下人数及要求配备:(略)
3.8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略)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略)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资料到邮箱(略)@qq.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略)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略)室)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仅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组织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略)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略)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