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海挂出告字〔(略)〕1号
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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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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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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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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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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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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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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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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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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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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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小洲村村镇工业集聚区AH(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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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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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可建设用地面积(略),绿化用地面积(略),河涌用地面积(略),道路用地面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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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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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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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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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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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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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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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须用于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
2.竞买人须向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交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并与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署《投资服务评估协议》,该签署的《投资评估服务协议》作为报名必要材料之一。
3.项目自交地之日起(略)个月内开工;在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在竣工之日起(略)个月内投产;在投产之日起(略)个月内达产。土地交付后,项目首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略)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须在达产的首个完整年度工业产值不低于(略)亿元;第二个完整年度工业产值不低于(略)亿元,第三个完整年度工业产值不少于(略)亿元,第四个完整年度工业产值不少于(略)亿元,第五个完整年度工业产值不少于(略)亿元。竞得人承诺投产后5年内,引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少于5家、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略)家,规上企业不少于(略)家。
4.项目工业投资额不低于(略)亿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业产值在广州市海珠区贡献不低于(略)亿元。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竞得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在广州市海珠区完成设立全国总部,办理商事登记及税务登记。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已经支付的出让价款中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退还已经支付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不计利息)。
6.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在扣除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后的(略)%,自持物业的自持年限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土地出让年期满。宗地内建筑物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和再次转让的,应当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略)〕5号)第二十八条、《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略)〕4号)第(三十三)条及相关规定的条件。
7.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负责出资建设市政道路用地、绿地用地、河涌用地,并按照规划要求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竣工建成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绿地、河涌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AH(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警务室、5G基站、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地块配建调蓄设施用地)由竞得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其余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按照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需无偿移交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得人须承诺该项目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DBJ/T (略)-(略)-(略))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厂房,并在层高、楼面荷载、电梯载重等方面提高设计规范基准值,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对高通用性、高配套性厂房的需求。本地块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略).该地块现场有树木,已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进行迁移、保护和利用,具体管理要求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地块其他出让条件如下:
1.付款方式:(略)
2.竞得人须承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略)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完成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并投产,建设内容达到海珠区产业规划和建设要求。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略)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申请时必须提交符合投资强度要求以及按规划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提交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
(二)网上申请时间:(略)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略)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略)
(五)限时竞价时间:(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或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广州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完成公示后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交易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对外办公时间:(略)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略)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略)
3.联系人:(略)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