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在执行以中山市坦洲镇理龙五金塑料厂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财产:
被执行人中山市坦洲镇理龙五金塑料厂名下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永源路6号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略)
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拍卖财产为住宅商品房的,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拍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
拍卖辅助机构:(略)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
看样时间:(略)
看样集中地点:(略)
看样预约方式:(略)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已知的情况说明及瑕疵披露: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建筑物及地下车库,地上附着建筑物和地下车库均未办理产权证。经现场勘验及测绘,地上附着建筑物共有6栋,分别为A栋、B栋、C栋、D栋、E栋、F栋(详见测绘图)。其中A栋(略)层,B、C、D、E栋9层,F栋1层,主体结构均已封顶。A、F栋外墙为毛坯;B、C栋外墙为方砖;D、E栋外墙6-9层已贴方砖,1-5层外墙为毛坯;地面均为水泥砂浆磨平;墙面及天花为抹灰;内部水电及消防设施已安装。另外,据测绘图显示,地上附着建筑物的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地下车库的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合计(略).(略)平方米。
2.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至(略)年4月9日。
3.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复函显示:
(1)中山市坦洲镇理龙五金塑料厂用地(D(略)XVa(略))在《中山市坦洲镇物流(商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F4-(略)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中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略).(略)平方米,占比(略).5%)和城市道路(用地(略).(略)平方米,占比0.5%)。
(2)中山市坦洲镇理龙五金塑料厂用地[粤((略))中山市不动产权第(略)号]于(略)年4月曾办理过规划报建(业务编号(略)),共6幢建筑物,报建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地上已建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略)%以上才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开发投资进度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经法院公开拍卖处置后,受让人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再审核土地开发投资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细化闲置土地处置操作指引的通知》(中闲置函[(略)](略)号)第六条规定,因司法拍卖转移登记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登记同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明确在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
(4)关于补缴税费问题,建议征询中山市税务局意见。
(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上述标的物如经法院依法拍卖处置,买受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缴纳过户税费后,可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4.上述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中山市坦洲镇理龙五金塑料厂名下,需由开发商出具税票后方可办理过户办证,具体出具税票、缴税等全部事宜由买受人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开发商可能存在不出具该税票而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上述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建筑物及地下车库过户可能产生约(略)%增值税的情况,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前往自然资源局、税务等部门查询相关税、费情况。成交后过户及办证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地上附着建筑物及地下车库能否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过户办证、缴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及办证所产生的涉及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案标的额较大,涉及税费金额较高,请竞买人谨慎核实后再行参与竞买。
5.上述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建筑物及地下车库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该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识别并确认。
6.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评估报告、测绘图纸等已上传附件,请竞买人自行查阅,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即视为已知悉相关应缴纳税、费详情,视为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建筑物及地下车库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和办证风险。
(二)拍卖前,请竞买人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三)不动产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即由买受人代被执行人申报缴纳税款及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略)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缴纳凭证、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缴纳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缴纳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标的所拖欠的水电费、天然气、电视天线、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本院不负责缴清上述费用,买受人如代缴上述欠费后,可依法律规定向应缴纳人追偿。本次拍卖所涉的发票开具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因拍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七)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略)](略)号、中府规字[(略)](略)号)的规定,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逾期未动工开发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拍卖的土地是否涉及闲置土地认定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有关详情,请在拍卖前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拍卖成交后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为其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因买受人悔拍而被撤销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全部拍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如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财产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财产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英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作出的深英评字[(略)]F(略)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
十四、其他事项:
执行依据:(略)
执行案号:(略)
法院网拍监督电话:(略)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