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5.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7.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8、推荐中标候选人规则:(略) 9.在监理合同签订前,项目法人检查核实中标人资质、业绩、社会信誉和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存在伪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人员职称、隐瞒最大违法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按照《招标投标法》追究投标人责任。 (略).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全程核实参建企业资质情况,因资质到期未延续等各种原因导致原资质失效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要求,要求参建单位停止继续履约,解除相关合同,依法追偿经济和工期损失。监理单位擅自变更项目人员或项目人员与投标文件不匹配,项目法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5日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解除相关合同。 (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后,将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 (略).执行全过程人脸打卡。项目法人采用人脸识别、实名制每日打卡考勤,确保工程建设期间监理人员现场履约,考勤记录按月报送市级农牧部门备案。履约期间监理方总监和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考勤应须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上述人员考勤期间未经审批不在现场在施工期累计达5日的,或在盟市及以上农牧部门检查中未经审批不在现场达2次的,认定为转包挂靠,信用等级评为D级,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按违法所得5倍计算。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略)万元以上(略)万元以下罚款。 (略).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对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略)〕(略)号相关规定进行承诺,无承诺的投标单位按照废标处理。 (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双方遵守《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略)〕(略)号”。投标单位违反本通知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履行中违反本通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的5%-(略)%追索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