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港区作业区西侧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公务船泊位(略)个,其中(略)吨级公务船泊位6个(外港池3个(略)吨级泊位兼靠1艘(略)吨级公务船)和小型公务船泊位5个,相应建设业务用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使用港口岸线总长(略).5m。本工程水工建筑物主要为外港池码头、引桥平台、内港池码头及接岸结构、护岸等,建筑物安全等级为Ⅱ级。外港池码头平台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总长(略)m,宽度(略)m。引桥平台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总长(略)m,宽度(略)m。内港池码头平台采用低桩承台+后密排灌注桩结构,总长(略).5m。本次招标不含控制工程。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
工期(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略) (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以下施工业绩: (1)新建或改、扩建(略)吨级以上高桩码头工程不少于1 个。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发布公告媒介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招标人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交管总站办公大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州市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三路(略)号御湖观邸(略)栋二单元(略)层(略)号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答疑时间:(略) 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略)〕(略)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3、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略)〕(略)号)有关规定执行。 4、交易场所:(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发布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