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能考试阅卷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略)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略)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1)现场获取方式:(略)
(2)邮件获取方式:(略)
4.招标文件工本费:(略)
(1)收款人(全称):(略)
(2)开户银行:(略)
(3)账号:(略)
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标书费”。
5.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质疑期限内提出。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电话:(略)
投诉联系人:(略)
投诉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公司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