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概况2.1 项目编号:(略)
2.2 采购内容:(略)
2.3 采购预算:(略)
2.4 采购限价:(略)
2.5 服务期:(略)
2.6 服务地点:(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大米、食用油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近3年((略)年(略)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近3年((略)年(略)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供应商近3年((略)年(略)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供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其中第(5)条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查询时间节点,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开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4.1 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4.4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六、响应文件开启6.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6.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信息、成交公告仅在以下媒体发布:(略)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