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定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水新南巷9号东升港湾4幢3单元(略)室; 不动产权证号:(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不动产权及其他相关产权证照转移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车位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9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有意竞买者如需委托他人拍卖,请于开拍之日三天前(非工作日除外)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地址:(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全椒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法院联系人:(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联系人:(略)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