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略)年中心机房UPS电池组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略)年中心机房UPS电池组更新项目、招标编号:(略)
1.1采购内容:(略)
1.2本项目总预算(略)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略)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合同期:(略)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1.5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略)
B级供应商:(略)
C级供应商:(略)
D级供应商:(略)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须提供产品代理证明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具备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略)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注:(略)
4.3招标文件售价 (略)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略)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汇款事由:(略)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略)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