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略)中央财政补助-
瓦埠水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略)
编制时间:(略)
寿县(略)中央财政补助-瓦埠水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寿县(略)中央财政补助-瓦埠水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发包的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限额以下非进场项目发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寿公管联〔(略)〕2号)、《寿县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略)〕4号)等文件精神,经瓦埠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略)
二、建设规模:(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最高限价:(略)
六、中标方式:(略)
七、付款方式:(略)
八、项目工期:(略)
九、开标时间地点方式:(略)
开标地点:(略)
十、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人出具的投标邀请函。
十一、联系人:(略)
寿县瓦埠镇人民政府 (略)年9月(略)日
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略)
投标报价(元) | 建设需求 | 建设期限 | 备注 |
| 完全满足建设需求中所有内容 | (略)日 | |
投标供应商:(略)
注:(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供应商可自行扩展此表格。
评审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资格符合性评审
评审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1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是 |
2 | 响应文件内容 | 符合邀请招标文件要求 | 是 |
3 | 投标报价 | 不得超出预算价 | 是 |
4 | 供应商资格 | 符合邀请招标公告要求 | 是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略)日 | 是 |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有一切费用,履约期内采购人不再另付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评审小组应从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