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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涉及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施工项目...

2025-09-29 广东-广州-越秀区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越秀区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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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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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涉及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略)﹞(略)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略)﹞(略)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涉及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

二、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略).(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两层,主要功能房间为商场、办公室、餐厅、设备房、停车库等。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基坑,地下室与地铁建设六马路站十二号线和十三号线二期换乘节点合建,地上部分与地铁出入口、安全口合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略)

(1)市政给排水工程(指红线外给水及排污接驳)、市政道路接驳(包括红线内申报、开挖、修复)、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及支护工程、钢结构及涂装工程、主体工程、外幕墙工程、屋面工程、精装修工程(含相应机电工程)、门窗工程、泛光照明、标识标线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充电桩工程、抗震支架工程、预留预埋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永久供水、供电工程(含红线外接驳)、外电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信息化工程、地库地坪划线、景观园林工程、海绵城市、其他室外工程、电梯工程、电扶梯工程、施工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地铁疏散口安全通道工程以及周边房屋排查和保护、场地内外关联地下管线道路的排查和保护迁移、地铁保护、有线电视、网络、通讯、邮政等图纸范围及需求书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补充勘察、三通一平、土石方开挖外运(发包人不提供取、弃土点)、地下障碍物清除、支护桩清拆、塔吊基础清拆、原地面原有临时建筑清拆、原有硬地化地面清拆、施工临水、临电、围蔽、道路、临时通讯、临时设施、施工出入口等临时工程施工及拆除工作;包括负责施工期间地铁保护及周边房屋安全、管线安全的措施及费用;隔振降噪第三方评估等。

(3)负责协助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负责联合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4)办理施工移交、施工验收手续。

(5)地铁保护监测。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的工程承包范围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略)

六、资金来源:(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3、开标开始时间:(略)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略)

注:(略)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

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略)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注:(略)

(1)投标人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略)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施

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

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提供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

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招标人保留核查原件权利。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略)、关于联合体投标:(略)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略)

(略)、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注:(略)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略)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略)

(略)年9月(略)日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招标人声明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涉及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施工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略)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略)〕(略)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略)〕(略)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略)](略)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略)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不使用超过使用年限、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设备。

十二、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三、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四、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略)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7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8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略)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略)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略)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略)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略)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略)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略)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略)

谢天慈(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略)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略)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略)

(略)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略)

蒋章保((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略)

(略)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略)

罗文华(监理工程师注册号:(略)

(略)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广州市腾跃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注明:(略)

附件三

招标人声明

(本项目招标监管机构):

我单位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涉及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年月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附件1}
  • 附件二:{附件2}
  • 附件一:{附件3}
  • 附件下载请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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