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坪山区(略)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略)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了解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现就申报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略)〕1号)、《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略)〕2号)、《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略)〕3号)
二、受理范围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略)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受理项目主要如下:
(一)《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支持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免申即享)、支持企业认定为单项冠军(免申即享)、支持企业小升规(免申即享)、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创优、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首台(套)和首批次、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支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持工业设计耦合发展、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第(二)款。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支持商业集聚发展第(三)款中支持对象为住宿业企业的资助(免申即享)、支持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高速发展第(一)款中支持对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商务局主管行业范围外企业的资助(免申即享)、支持法律会计服务业集聚发展第(三)(四)款、支持直升机固定航线发展。
备注:(略)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受理时间:(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略)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略)
四、申报受理网址
https:(略)
五、申报与审核流程
详见附件《深圳市坪山区(略)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六、咨询答疑
咨询电话:(略)
书面材料受理电话:(略)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咨询期间,由于咨询电话繁忙,建议通过微信群进行咨询。
七、其他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年9月(略)日